中国暨南大学“华文教育专业”奖学金招生通知-泰国华文教师公会
泰国华文教师公会 泰华通讯社 4月23日
(泰华通讯记者协会讯)为进一步发展泰国华文教师的数量和质量,促进泰国华文教育可持续发展,增进中泰两国文化交流和传统友谊,泰国华文教师公会计划推荐93名泰国高中毕业生到中国暨南大学学习华文教育专业,按照“1+3”培养模式,即第一学年在北京华文学院(北京)学习,第二、三、四学年在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广州)学习。被推荐并获得录取的学生将享受全额奖学金,包括四年学费、住宿费和一定数额的生活费。
泰国华文教师公会面向全泰国接收报名条件:
有志于从事华文教育工作、具有海外高中毕业以上(含高中毕业)学历或同等程度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的华侨和华人。原则上报名者的汉语水平应达到或相当于HSK3级水平及以上。对于汉语水平达不到HSK3级水平者,经学校审核择优录取,编入特别班进行语言强化学习,入学一年后未能达到HSK3级水平者,取消其之后3年的奖学金资格。
附一:如果是华侨学生报名,则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其中学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②若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且学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注意: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附二: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不具有中国国籍的学生,祖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的学生,均作为国际学生,必须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2021年4月30日前)之内有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2.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6月15日。
3. 报名所需材料:
泰国籍学生提交材料:
A.申请表;
B.高中以上毕业证书、成绩单复印件,泰文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必须翻译成英文并经过泰国外交部和中国驻泰王国大使馆认证,并附加泰文毕业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中文翻译不需要认证;
C.申请人与泰国正规学校签署“全日制本科奖学金学生毕业回国服务协议书”,一式三份;
D.国际学生经济担保书;
E.护照复印件(如果去过中国,需要附上最近一次签证和出入境章扫描件);
F.身份证复印件;
G.电子版白底半身免冠彩照(尺寸为:35mm*50mm,避免穿白色衣服拍照);
H.体检结果报告;
I.HSK成绩单;
J.个人陈述(自我介绍、过往学习经历及来华学习计划)
K.学校推荐信1份
L. 未满十八岁的学生需要提供出生证明。
M.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或学生本人移民外国后的泰国籍学生须提交由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生本人最近4年内(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的出入境记录原件。
泰国华侨生需要额外补充的材料:
A.学生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含照片页、签证页及出入境记录章);B.学生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有则提供,含正、反面);C.与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法律关系的证明文书(例如:出生证、户口本等,若为亲子关系公证书,需是2020年4月1日后出具的文件为有效);D.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证,及由住在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获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时间及两年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或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的连续时间及5年以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住在国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须办妥住在国认证机构和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E.由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生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含出入境时间,停留地点,停留时间)。
注:申请表、协议书、担保书、体检表,请到泰国华文教师公会网站下载http://www.ctathailand.com/newsdetail_2672038.html 或发email索取。
4. 报名方式:
将所有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彩色扫描,按照顺序命名并压缩成文件包,文件包以自己的中文+英文名字命名,在截止日期前发送至邮箱 tghwjsgh@gmail.com。
因疫情原因,学生无需现场报名。
5. 录取方式:
根据学生hsk成绩、高中GPA绩点、地域分布综合考量,择优录取。学生是否获得推荐资格以泰国华文教师公会通知为准,是否被录取以暨南大学通知书为准。录取后是否可办理赴华留学签证以中国届时的签证政策为准,请关注中国驻泰国大使馆网站相关通知。
6.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泰国华文教师公会
电 话:026317338
联系人:叶老师 0943419922 郭老师 0870388175
邮箱:tghwjsgh@gmail.com
网站:http://www.ctatha d.com
微信公众号:taihuanews
Facebook:@ctathai
地 址:54/27Soi Santiphap Naret Rd., Siphraya, Bangrak, Bangkok 10500
ไม่มีความคิดเห็น:
แสดงความคิดเห็น